各律师事务所:
为配合做好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市律协决定收缴本年度律所、律师会费和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会费标准按《浙江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根据省律协《关于开展2023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及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浙律协〔2023〕7号),因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律师行业的影响还持续存在,经省律协理事会会议审议决定,部分会员仍按《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关爱会员的十项措施》享受会费优惠政策。具体缴纳标准及方式通知如下:
一、团体会费:执业律师5人以下(含本数)的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为每所8000元(磐安7000元);执业律师5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以8000元(磐安7000元)为基数,每增加1人,会费增加800元(磐安700元)。
优惠政策:年度考核时,执业律师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按现行会费标准的80%缴纳;
二、个人会费:执业律师个人会费为每人每年1600元(磐安1400元);年满70周岁且执业满20年,未受业内处罚的律师和孕产期间的女律师可以申请免缴个人会费(孕期或产期只能择一申请,并提供产检报告单或出生证);新执业律师在首次领证后第一次参加考核可以免缴个人会费。
优惠政策: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且执业3年以下的青年律师、60周岁以上(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律师,个人会费按现行会费标准的80%缴纳。35周岁以下且第二次参加考核的律师,个人会费减半且再按80%收取。
以个人名义参加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律师,免缴当年个人会费;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参加的,减半收取志愿律师当年个人会费。
享受会费优惠政策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需在考核平台上提交会费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会费减免申请可通过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填报会费减免申请”进行申请。每人(每家)只能提交一条有效的会费减免申请,如提交被驳回,可重新提交申请。减免原因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上传对应的证明材料;享受团体会费减免的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在【减免原因】中选择【其他】,提交本所执业律师姓名、执业证号清单,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三、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按执业律师每人180元的标准缴纳。
四、请各所根据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和减免数交纳会费等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内勤于4月14日前填好《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应缴会费、执业保险费清单》,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邮箱或QQ),经核对确认后,于4月28日前将会费和保险费一并汇至金华市律师协会帐户,汇款时务必备注所名。
户 名:金华市律师协会
帐 号:0188990749000018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联系人:王 芳 电话:82468039
邮箱:573157712@qq.com QQ:573157712
附件: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应缴会费、执业保险费清单
附件: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应缴会费、执业保险费清单.doc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