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金华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市司法局副局长朱高瞻,律管处处长王晓凌和市律协刑专委各委员参加会议。

与会律师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第二次会议精神。大家认为律师作为保障扫黑除恶案件依法办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大有可为。

市律协刑专委主任刘华英律师认为,“黑不扫,难以保国泰;恶不除,难以护民安。”扫黑除恶是社会的一种重建过程,也是促进社会更好发展的必经之路。刑辩律师在办理“扫黑除恶”个案辩护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汇报,促进此次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市律协刑专委副主任陈军律师认为,既要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又要守住依法办案的底线,既要坚守执行处罚的标准和法律程序,又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律师办理这类案件除了依法进行实体辩护,还可以从回避、管辖、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依法进行程序辩护。

市律协刑专委副秘书长钱忠诚律师认为,在参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在会见、阅卷等方面最大程度地达成共识,避免在办案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冲突和误会。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律师应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一是要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二是要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参与辩护,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三是市律协刑专委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使广大律师准确把握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的规定,深入学习两高两部相关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律师辩护代理指导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四是要健全律师代理情况汇报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及时上报。五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反映律师合理诉求,依法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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