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法官协会、律师协会举行良性互动方案签字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2014613日,金华市律师协会和法官协会在金华市中院举行《法官、律师良性互动方案》签字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副院长、市法官协会副会长邵永龙和市律师协会会长汪宁分别代表两家协会在文本上签字并发表讲话,两家协会的副会长、秘书长,法官代表、律师代表及媒体记者等共40余人参加会议

法官协会邵永龙副会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几年来,全市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人均结案数连续六年列全省第一,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在日益频繁、复杂的司法活动中,律师代理公民法人提供法律服务,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不断增大。第一,律师尽职履行职责,能够促进法官做出正确裁判,防止冤假错案。第二,律师发挥纽带作用,有助于增进法官与当事人互信。第三,律师与法官相互监督,有利于净化司法环境。第四,律师与法官相互交流,有助于共同破解司法难题。邵副会长强调,法官和律师作为职业共同体,交往应当遵循依法、互信、相互独立的原则。双方应严格恪守各自职业道德准则,相互信任、彼此尊重,同时为净化司法环境,加强互相监督,法官与律师应当保持相互独立。法官与律师的各项非诉讼交流活动均在市法官协会与市律师协会组织下进行,法官个人谢绝参加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组织的研讨会、座谈会等活动。双方要贯彻落实好良性互动方案每一项举措,并肩共筑法律职业共同体良好形象。

律师协会汪宁会长最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指出,法官与律师同为法律人,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受法律教育,同操法律语言,同循法律思维,同在法庭活动,相互间有着广泛而密切的工作联系,都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法官与律师应通过各自实践,相互支持,共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事关当事人权益的依法保障,事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事关司法公正的有效维系。双方应加强良性互动,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相互交流、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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