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交流会在金华召开

2013年1月18日,金华市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交流会在金华豪森假日花园酒店召开。全市各律所主任共100余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分管律师工作副局长、律管科长列席会议。


 

会议由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王晓凌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为:一是部分律所主任介绍律所管理经验;二是表彰了金华市十家优秀律所;三是市司法局领导对全市律所发展现状作分析并就提高律所管理水平提出要求;四是市律师协会领导就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做了工作布置。

在会上介绍经验的律所主任有:浙江思律所主任陈春山,浙江陈志毅所主任陈志毅,浙江六和(义乌)所主任陈洵熙,浙江稠州所主任陶旭明,浙江金奥所主任洪友红,浙江宁越所主任刘华英。

   
 

受表彰的十家律所是:浙江一剑所、浙江振进所、浙江星耀所、浙江仙华所、浙江稠州所、浙江六和(义乌)所、浙江思律所、浙江良济所、浙江雷欧所、浙江胜平所。

市司法局副局长朱高瞻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朱副局长首先对获得“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的十家律师事务所表示祝贺,并鼓励到会的所主任参观学习。接着,朱副局长对我市2012年律师业务发展情况作了介绍和分析,2012年律师业务收入增长18.7%,业绩发展很快。朱副局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律师事务所主任要担负起责任,从全局的角度去加强对律所的管理,要真正成为律师的领路人;二是律所要重视青年律师的培养;三是律所要向“三化”发展(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

市律协会长汪宁在会上也作了发言。汪会长首先向大家汇报了市律协在2012年就促进律所管理水平的提高所做的几项工作;其次,汪会长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春节前组织召开一次全体律师参加的所务会议,认真传达这次会议的精神,特别是朱副局长代表司法行政讲话的内容;二是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借鉴这次律所交流中的成功经验,结合司法行政的要求,对本所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取长补短,促进律所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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