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两位律师赴西部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7月11日,金华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召开欢送会,欢送我市两位律师赴西部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子林,市政协副主席、市司法局局长刘净非,市司法局副局长朱高瞻,市律协副会长洪友红等参加欢送会。   

此次我市赴西部参加法律援助的两名志愿者分别是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卢凤龙律师,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义乌分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吴永能律师,其中,卢凤龙将前往甘肃和政县,吴永能将前往重庆酉阳县。

会上,2009年赴贵州长顺县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优秀律师”---陶旭明律师,向大家介绍了自己09年赴贵州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一些情况。陶旭明认为“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一个平台,赴西部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不仅仅是为当地提供法律援助活动,还要尽可能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一些公益活动。陶旭明律师通过介绍详实的切身经历和所见所闻,从业务上、生活上以及如何与当地百姓沟通、如何服务当地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等方面,为两位即将出发的志愿者传授了自己宝贵的经验与建议,以帮助他们能尽快适应当地的工作生活环境,从而更出色地完成“1+1”法律援助任务

程子林副主任对3位律师表示敬佩,认为他们是我市乃至浙江律师的杰出代表。他希望此次出行的两位律师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在工作上高标准,在生活上低要求,做好表率作用。市律协要当好两位律师的坚强后盾,在业务上和生活上给予关心,解决实际困难。

刘净非局长对两位律师表示诚挚谢意,感谢他们带头示范,代表金华律师积极参与全国“1+1”法律志愿者行动。她指出,两位金华律师放弃了城市的优越生活、丰厚的业务收入以及和家人团聚的天伦之乐,自愿支援西部长达一年时间,让人感动和敬佩。同时,她也希望两位志愿者律师能和金华市局、市律师协会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情况;能积极应对当地艰苦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保重身体;能够认真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切实把百姓利益放在重中之重,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能够为金华乃至浙江律师争光,把先进的法制理念传播到中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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