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协分会(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高全市律师专业化水平,引导律师专业化发展方向,规范我市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工作,依据《司法部关于扩大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的通知》、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专业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律协决定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名额
1.本次专业律师评定范围限定为刑事、婚姻家庭、公司、金融证券保险、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法律事务等九个专业。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1、2。
2.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不限制名额,每名律师参评的专业不超过二个。
二、评选程序
专业律师评选程序包括申报、考核、评审等环节。
(一) 申报
专业律师申报,以市直所和各分会(联络组)为单位汇总筛选,按照文件要求初审核实后统一报市律协秘书处。市直所律师由律师事务所初审后直接报市律协秘书处。
(二) 考核
市律师协会将成立“律师专业水平考核委员会”,并按照专业律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律师进行考核。
(三) 评审
经考核合格的,市律师协会在金华律师协会网站予以公开,并报市司法局备案,同时将考核成绩及考核材料一并上报省律师协会最终评定。
三、工作要求
1.市律协各分会(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专业律师评选条件,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初审工作,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请各分会(联络组)于4月30日前将参评律师的《浙江省律师专业水平评价申报表》(附件3)和《专业律师评价计分表》(附件4)一式四份报至市律协秘书处,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近期正装二寸照片(蓝底)发送至市律协邮箱:jhslsxh@163.com。市直所直接报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吴雪花、叶剑兰,联系电话:82468967、82237105。
附件:1.《浙江省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pdf
金华市律师协会
2020年3月30日